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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調查」重要統計事項變更公告

  • 發布單位:國勢普查處

自113年1月(資料時期)起,依據國際勞工組織(ILO)對於失業者尋職期間之定義(含資料標準週的過去4週),增編「失業率(4週)」統計,俾與國際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