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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各機關辦理之指定統計調查

  • 發布單位:國勢普查處

一、依據統計法第3條第6款規定辦理。

二、本次公布全國各機關辦理之指定統計調查計89項,占近5年各機關辦理統計調查總項數之35%,其中中央機關為65項,地方機關為24項。指定統計調查主要為重大政策所需或基礎性統計調查,如消費者物價調查、人力資源調查(失業率)、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工業產銷存動態調查(工業生產指數)及農情調查等。

三、為審慎辦理指定統計調查作業,本總處特於本(107)年7月12日邀集相關統計調查主辦機關進行審議。另經核定之指定統計調查,若不再符合指定原則,本總處得撤銷之。

相關連結:指定統計調查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