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針對媒體報導「澳盛銀抓包主計總處 CPI指數內含『不匹配』」之說明

  • 主辦單位

    綜合統計處

  • 新聞聯絡人

    物價統計科 曹志弘科長

  • 電話

    (02)2380-3449

一、經查媒體所引述澳盛銀行自行計算之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係利用本總處每月物價新聞稿所公布CPI七大基本分類之權數資料與指數水準值加權計算而得,惟因所據以計算之權數為107年與指數水準值基準為105年,兩者時間並不一致,致所計算之CPI與本總處公布之CPI總指數會有些微差異,若要重新計算則須將時間調整成一致,並非本總處指數計算有差錯。

二、無法逕由官方發布之新聞稿另行計算所需物價指數之狀況,各國普遍存在。以美國CPI新聞稿為例,權數係採最近1個月,指數則以1982-1984為基準,若澳盛銀行亦採相同方式直接將二者加權產生CPI,亦會與美國公布之CPI總指數有差異,且差異不小。

三、本總處所發布之各種統計資料向皆參考國際規範及主要國家作法,過程嚴謹,並無媒體引述之不匹配情形,特此澄清。


新聞稿本文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