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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時稱「按市價」有時稱「按當期價格」,而按要素成本計算又為何?

答:

生產及進口稅是廠商對政府非自願性的給付,廠商將其視為生產成本,包括因生產、銷售、購入或使用之商品及服務而課徵之稅捐。因該稅捐可轉嫁於所生產之產品(商品或服務)價格上,此等同間接對購買者課稅,故稱生產及進口稅。補助金為公民營企業從政府部門所收到之贈與,或稱補貼,代表生產者收入超過產出所獲致之銷售收入,此收入可用來抵銷生產成本,一般視為生產及進口稅減項;即生產及進口稅-補助金=生產及進口稅淨額。

政府對生產過程所課徵之「生產及進口稅淨額」,均將轉嫁而構成產品在市場銷售價值之一部分,如無該稅之課徵,則其生產價值將等於其投入要素成本(即經濟學之受僱報酬、地租、利息、利潤),故凡包括生產及進口稅淨額者稱「按市價計算(之國民所得)」,未包括者便稱「按要素成本計算(之國民所得)」。因係所得面之觀念,故一般僅「國民所得」依當期價格計算者,另分按市價計算及按要素成本計算,而GNI、GDP等其他編算項目均僅稱「當期價格」,不再分按市價計算或按要素成本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