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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率如何計算,政府及企業為什麼有儲蓄?

答:

國民儲蓄係全國各經濟部門在一定期間內國民可支配所得未用於消費者,與一般大眾觀念上之儲蓄不同。

國民儲蓄淨額=國民可支配所得-國民消費(=民間消費+政府消費)


國民儲蓄毛額=國民儲蓄淨額+固定資本消耗


國民儲蓄率(即儲蓄率)=國民儲蓄毛額÷國民所得毛額×100%


儲蓄主要分為三部門:


(一)政府儲蓄:國民經濟會計所稱之政府儲蓄係指經常收入與經常支出之差額(並非歲計結餘),因政府支出有屬於經常支出,有屬於資本支出(建置資產或償還債務),而政府之經常收入扣除經常支出之餘額即政府儲蓄,可用於資本支出之財源。


(二)公司及準公司儲蓄:所稱公司及準公司,包括一般法律規定之特殊實體,以及雖不符合法律規定,惟其營利事實、組織目標及利益分配型態皆與公司組織相同之其他實體。其儲蓄之內容包括當期提撥之各類公積金及未分配盈餘等。


(三)家庭及NPISH儲蓄:係指家庭(包括家庭及非公司企業)及NPISH(對家庭服務之民間非營利機構)收到之可支配所得與消費支出之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