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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2月24日自由時報「勞工慘非錯覺,7成月薪不到4萬」之說明

  • 主辦單位

    國勢普查處

  • 新聞聯絡人

    施進發

  • 電話

    (02)2380-3600

一、該報導所載資料來源為家庭面之人力運用調查統計結果,調查對象涵蓋農業、工業及服務業之所有業別,其中主要工作之經常性收入(具2份及以上工作者,僅採計其中1份主要工作之經常性收入),而未含其他工作之收入,且未計入非經常性之加班費、年終獎金、員工紅利、績效獎金及全勤獎金等收入。
二、就長期趨勢觀察,受僱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之平均經常性收入未滿3萬元及未滿4萬元者所占比重均呈下降,由 90年5月至97年5月8年平均之44.5%及71.3%,降至98年5月至102年5月5年平均之43.4%及70.4%。至102年5月未滿3萬元所占比重41.6%,亦係90年以來及98年金融海嘯以來,最低比重(詳表1)。
三、102年5月受僱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之平均經常性收入為35,551元,較101年5月35,376元略呈增加,其中收入未滿3萬元者計357萬人或占41.6%,較101年5月下降0.1個百分點,收入3萬元以上未滿4萬元與收入達5萬元以上之比率為28.5%與17.1%,則分別上升0.6個與0.4個百分點(詳表1)。
四、隨國人就學年限逐漸延長(91學年為14.6年,101學年已達16.5年),30歲以下就業者除係從事部分時間、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之在學者外,餘多為尚處工作適應期之初任人員,致15-19歲與20-24歲受僱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分別為15,467元與24,269元;惟隨年齡增長,工作也逐趨穩定,每月收入亦隨之增加,由25-29歲之31,046元增至40-44歲之38,919元,45至49歲則達4萬元以上(詳表2、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