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物價、就業及國民所得概估統計改於發布日早上發布

  • 主辦單位

    綜合統計處統計法制科 電話:(02)2380-3521

  • 新聞聯絡人

    王婉貞

  • 電話

    (02)2380-3454

  考量今(101)年4月30日立法院財政、內政、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提案要求「主計總處依法公布各項指數當日,如遇主計長及相關同仁至立法院備詢,必須依憲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誠實公布數據,不得拒絕」,以及美國、日本、南韓等多於上午8至9點間(股市開盤前)發布主要總體經濟統計指標,自下週一(5月7日)起,本總處按月發布之物價變動概況、人力資源調查統計、薪資與生產力統計,與1、4、7及10月之國民所得概估統計及經濟預測,發布時間由下午4點提前至上午8點30分;至於2、5、8及11月發布之國民所得初步統計及經濟預測,因須提報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審議,發布時間仍維持於下午4點。

新聞稿本文 (PDF) (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