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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自由時報100.10.26「去年全台空屋率創高 156萬戶」之說明

主辦單位:第4局第6科
新聞聯繫人:劉訓蓉 電話:(02)2380-3645


一、人口及住宅普查「空閑住宅」係指無人經常居住且未供其他用途之住宅,包括待租、待售、已售或已租,尚無人居住住宅、有第2棟以上未經常居住住宅、因工作等原因居住他處而無人經常居住住宅等,與一般所認定可釋出之餘屋定義並不相同。

二、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資料量龐大,為增進資料運用時效,行政院主計處刻正依統計法及普查方案之規定,先擷取普查重要項目編製初步統計結果,連同提要分析說明陳報行政院,預訂11月上旬發布。

三、行政院主計處一向秉持嚴謹態度及專業素養,致力於各項普查之規劃、執行工作,各次普查統計結果均需經相關專業機關及學者專家多次審查,並提報普查委員會審議,再循普查結果報告及公布程序處理。故報載資料尚非主計處正式對外公布之普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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