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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媒體報導人民所得是否復甦及所得分配是否改善相關問題之說明

  • 主辦單位

    第3局第8科 電話:(049)2394041

  • 新聞聯絡人

    王婉貞

  • 電話

    (02)2380-3454

        對於媒體報導人民所得是否復甦及所得分配是否改善相關問題之說明

一、99年我國家庭所得分配較98年改善

 (一)99年「每人」所得總額及可支配所得均為歷年新高


依家庭收支調查結果,99年以「每戶」衡量之所得總額平均數為112.4萬元,較98年減少0.4%,每戶可支配所得88.9萬元,也僅微增0.2%;但因家庭結構改變,小家庭增加迅速,以「每戶」計算之所得易受戶內人數消長影響,若以「每人」衡量,則每人所得總額34.6萬元與可支配所得27.4萬元,均為歷年新高,年增率亦分別達2.4%及3.0%,顯示99年隨國內景氣復甦,就業市場改善,國人所得有所提高。

(二)99年「每人」所得差距4.25倍,為民國90年以來相對較低水準

另從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組觀察,因99年國內經濟成長由98年-1.93%轉為大幅成長10.88%,帶動就業與薪資增加,低所得組受益較大,受僱報酬增幅(+5.8%),明顯大於高所得組(+0.5%),致99年「每戶」高、低所得組差距倍數6.19倍,較98年之6.34倍縮減0.15倍,「每人」所得差距4.25倍,亦縮減0.1倍。另就近10年觀察,99年「每人」差距倍數小於90~93年及98年,屬相對較低水準。

二、99年國內經濟復甦顯現於各項指標  

97年及98年國內經濟受金融海嘯影響,分別微幅成長0.73%及負成長1.93%,99年則隨全球經濟復甦,國內景氣強勁反彈成長10.88%,與民眾感受最直接的就業市場明顯反映經濟改善態勢。99年平均就業人數1,049萬人,較98年增21萬人,失業率由98年8月之高點6.13%(失業人數67.2萬人),降至99年12月之4.67%(52萬人),20多萬無薪休假人口均已回到工作崗位;且99年工業及服務業平均薪資4萬4,430元,較98年增5.34%,規模亦已略高於海嘯前之96年高點(4萬4,414元)。另99年股市收在8,973點,為全年最高點,上漲9.58%,民眾財富也大幅提升。近來勞動市場持續改善,7月就業人數增達1,075萬人,失業率復降至4.41%(經季節調整後為4.37%;失業人數49.6萬人),股市雖見回檔修正,惟大抵維持在7,500點左右,仍優於金融海嘯期間最低的約4千點。

三、其他相關問題:  

(一)所謂低收入家庭持續升高不利所得差距改善問題

低收入戶數及低收人口數增加,除反映家庭結構與就業狀況變化外,放寬審查家庭不動產門檻限額(如自99年起放寬家庭不動產限額的審查門檻,將臺灣省、台北縣及高雄市實施多年的依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價格計算之低收入戶不動產限額由每戶260萬元,調整至300萬元,台北市亦從500萬元調整為550萬元)等修法效應也是重要原因,這與貧窮現象惡化或所得差距擴大無關,反而是政府積極承擔照顧弱勢責任與擴大福利效益的具體表現。

低收入戶數及人數


(二)所謂家庭收支調查所得定義不含資本利得會低估高所得家庭收入問題

1.家庭收支調查相關「所得」定義係採與國民所得統計一致之概念,依國民經濟會計制度(SNA)之規範,買賣不動產或股票所賺取之差價(即資本利得)並不屬GDP(國內生產毛額)衡量之範圍,家庭收支調查綜合考量GDP規範,以及時間數列資料比較之一致性等因素,所稱「所得」向來均未納計資本利得。

2.美國觀察所得分配之「所得」內含資本利得,主要應係美國有就個人資本利得課稅,相關資料查填較為可行。

(三)所謂家庭收支調查樣本數過少問題

1.民國83年以前家庭收支調查之農家樣本,主要是由糧食局負責實地調查,但因糧食局改制及人力精簡,自86年不再協辦本調查,且因經費及各縣市人力無法增加,故樣本數自84年起陸續減少,由83年16,434戶減為86年13,701戶,此後,總樣本數變化不大, 98年為13,776戶,99年則為因應新北市、台中市及台南市等新升格直轄市資料運用之需,擴增樣本1,077戶,增至1萬4,853戶。

2.我國家庭收支調查抽樣設計主要以台灣地區為整體考量,目前樣本數14,853戶,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變異係數約1.7%,誤差仍控制在合理範圍內;但就縣市別而言,部分縣市樣本數確有不足。

3.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樣本1萬4,853戶,占家庭總戶數1.89‰,高於南韓0.51‰(樣本數8,700戶)、美國0.84‰(99,000戶)及日本1.18‰(56,806戶)。

家庭收支調查樣本數


(四)所謂政府不該過度重視GDP成長,也要關注國民所得的變化問題

1.各國公布之經濟成長率均依國際規範,以實質GDP計算,衡量當年投入生產要素所創造之附加價值(已剔除物價變動因素)。我國97年實質GDP為13兆707億元(經濟成長率+0.73%)、98年12兆8,189億元(-1.93%)、99年為14兆2,139億元(+10.88%)。

2.至於國民所得(NI),我國亦依循國際規範編布,實質國民所得係實質GDP扣除實質折舊與對外貿易條件變動損失,並加計實質國外要素所得收入淨額而得,以衡量當年國民所賺取所得之實質購買力。我國97年實質NI為10兆6,305億元(較96年減5.83%)、98年為10兆8,793億元(較97年增2.34%),99年為11兆8,635億元(較98年增9.05%)。以上所述相關資料,主計處均充分加以揭露,供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界運用。(可於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https://www.stat.gov.tw)→國民所得及經濟成長→統計表,以及總體統計資料庫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