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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4月13日媒體報導「物價飆漲,8成上班族每月多花4千元,逾5成支出在飲食」之說明

  • 主辦單位

    綜合統計處

  • 新聞聯絡人

    物價統計科 曹志弘科長

  • 電話

    (02)2380-3449

一、3月CPI較上月跌0.98%,較上年同月漲1.57%,核心物價漲1.53%;1-3月CPI較上年同期漲1.54%,核心CPI漲1.57%,若剔除菸稅效應後,分別漲1.11%及1.10%,漲幅仍屬溫和。

二、4月1日起電價雖平均調漲3%,惟基於照顧民生,住宅用電500度以下不調整,約有85%用戶不受影響,依台灣電力公司評估,本次調漲對家庭用電價格之影響幅度僅1.51%,對CPI之總影響為0.07個百分點。

三、以平均每月消費支出約8萬元規模之家庭為例,3月CPI年漲1.57%,表示在購買相同品質與數量的商品及服務情況下,平均支出會較上年同月增1,256元;若考量本次電價調漲之影響0.07個百分點,平均支出會再增56元(80,000 x 0.07%)。

四、綜合以上,一般上班族應不致於因近期溫和的物價漲幅,使得每月經常性消費支出增加4千餘元。

五、經電詢該項報導引述之調查單位(求職網站),受查對象係為該單位20歲以上之會員(1,323位),並非隨機抽樣,且問項所指每月「生活總開銷」之增加可能源於成家、立業等各項生活規劃或其他原因,並未離析其中屬物價變動之影響,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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