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其他勞工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勞動部
資料項目名稱:
性別統計指標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勞動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勞動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85902902
*傳 真:
(02)85902902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l.gov.tw/1607/71771/73363/73398/lpsimplelist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統計項目定義:
(一)勞動關係:工會數及會員數、工會幹部性別比例及爭議受理案件涉及人數。
(二)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勞工退休金新制提繳概況、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核付、性別平等工作申訴、職場性騷擾通報、就業歧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年齡歧視申訴案件件數及人數等。
(三)就業服務:就業服務人數(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二度就業婦女、新住民)、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實際進用人數、接受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情形。
(四)職業訓練:公立職訓機構自辦訓練結訓人數(職前、在職、特定對象、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勞動力發展署辦理職業訓練結訓人數(新住民、托育(保母)人員及照顧服務員)。
(五)技能檢定:各級合格發證數、托育人員及照顧服務員技術士合格發證數、全國技能競賽選手人數等。
(六)外籍工作者:移工、外國專業人員、畢業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外國專業人才等人數。
(七)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定額進用、職業訓練及勞動狀況。
(八)各統計項目內容定義,依「勞動統計名詞」 https://statdb.mol.gov.tw/statiscla/webMain.aspx?sys=100&funid=name及參照相關法條之規定。
*統計單位:
件數之單位為件、人數之單位為人或人次、事業單位數之單位為個、金額之單位為千元、萬元或元、發證數之單位為張。
*統計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資料變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預告全年各月資料發布日期,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7000000J。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勞動部統計處,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71771/73363/73398/lpsimplelist。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一)由各級政府勞工行政單位、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其分局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屬科學園區管理局逕上本部「全國勞工行政資訊管理整合應用系統」填報,並由各級政府勞工行政單位審核後,再由本部統計處彙編。
(二)依各事業單位及勞工所送勞工保險局之相關申請書彙編。
(三)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際網路就業服務系統、外國專業人員申審整合系統、技能檢定中心及各公立職訓機構報送之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