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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畜牧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農業部
資料項目名稱: 畜產品產地、零售價格及飼料購進價格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農業部

*編製單位: 農業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12-6352

*傳  真: (02)2381-8021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price.naif.org.tw/query/QueryNow.aspx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全國(不含金門縣及連江縣)主要畜產品產地、市場拍賣及零售價格,以及主要飼料農民購進價格,均為統計之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月上旬3至5日、中旬13至15日、下旬23至25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 (一)產地農場價格:以農民出售價格為準,其價格係指:1.販運商至產地所收購畜禽產品的價格為產地價格;2.農民自行販運其所生產之畜  禽產品至批發市場販售的價格,減掉運銷至批發市場的費用(包括工資及運費等)。
  2. (二)市場拍賣價格:係指農民自行或透過共同運銷,於肉品市場拍賣其所生產畜禽的價格。
  3.  ( 三 ) 中等規格:指查報價格之農產品其品質、大小、重量不屬於最好或最差,而是一般普遍的規格。
  4.  (  ) 價格計算:
  1. 1.產地農場價格:將上、中、下3旬查報結果按簡單算術平均求出月平均價格;年價格則依當年度每月價格採簡單算術平均計算。若資料來源來自產業協會報導價格,則3旬價格分別為1至10日、11至20日、21日至月底之日價格平均;月價格則依當月份每日價格採簡單算術平均計算;年價格則依當年度每月價格採簡單算術平均計算。
  2. 2.市場拍賣價格:介接「畜產行情資訊網」所公布之價格,該價格之旬、月、年資料均採加權平均計算。
  3. 3.零售價格:旬價格係依北、中、南三區樣本戶分別平均後,再將三區價格進行算術平均而得,3旬價格再按簡單算術平均求出月平均價格;年價格則依當年度每月價格採簡單算術平均計算。

*統計單位:

元/公斤(鹿茸:元/兩;心:元/個;腎:元/副)

*統計分類:

調查48種主要畜禽及其產品之產地農場價格、市場拍賣價格、零售價格及17種主要飼料之農民購進價格。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5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本部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9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1. (一)資料來源:
  1. 1.全國選定57個主產鄉鎮市區農會、市場及產業協會為產地農場價格及零售價格查報單位,各查報單位均指派查報員1人負責辦理本項查報業務。
  2. 2.零售價格:係以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為查價區域,並以區域內各零售市場之零售商為訪查對象。
  1. (二)編製方法:各查報單位按旬填製價格調查表,並將價格資料輸入查報系統,經審核後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查報人員查填畜產品價格時,需與前一旬價格作比較,倘若價格漲跌幅度超過5%,則應說明漲跌原因;另本部統計處亦詳為審核產地及零售價格之合理性,月價格資料經核對確認無誤後始發布。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