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農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農業部
資料項目名稱:
稻穀生產成本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糧署
*編製單位:
農業部農糧署統計室
*聯絡電話:
(049)2341187
*傳 真:
(049)2341168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平均每公頃稻穀生產成本
書刊,刊名:
稻穀生產成本調查報告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agrstat.moa.gov.tw/moasdweb/inquire/AdminStat.aspx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全國(不含金門縣及連江縣)實際從事稻作生產之農戶。
*統計標準時間:
本調查每年分兩期辦理,第1期指調查年1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種植,且在同年內收穫完成者稱之,第2期指調查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種植,且在同年內收穫完成者稱之。
*統計項目定義:
- (一)直接成本:包括種苗(籽)費、材料費、農藥與其他藥品費、肥料費、工資及抽水費。
- (二)間接成本:包括農舍費與農具費、設算地租或佃租及設算資金利息。
- (三)副收入:除主收入(稻穀)外,其他附帶生產具有市場價值副產物之收入。
- (四)第一種生產成本:不包括設算地租及資金利息,並扣除副收入之生產成本。
- (五)第二種生產成本:包括設算地租及資金利息,並扣除副收入之生產成本。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分稉稻、秈稻、糯稻3類,調查其直接成本與間接成本。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按期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農業部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時間表(第1期資料當年12月底發布,第2期資料翌年5月底發布)。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9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農業部統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每期以申報繳售公糧、登記自行復耕種稻、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或小地主大專業農輔導措施之農戶為母體,採分層抽樣及派員訪查方式逐一訪查。由鄉(鎮、市、區)農會調查員依受查農戶自該期作耕犁開始至收割、烘乾完成為止之各項支出、收入之情形填列調查表,並攜回加以整理、審核後,將資料登錄於本署「稻穀生產成本調查系統」。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