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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教育經費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教育部
資料項目名稱: 教育經費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教育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7736-5757

*傳  真: (02)2397-6917

*電子信箱: rose@mail.moe.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教育經費統計

書刊,刊名: 中華民國教育統計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s.moe.gov.tw/files/ebook/indicators/expenditure.htm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中華民國臺閩地區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學年度及會計年度之實際狀況資料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公部門教育經費:包含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每年編列預算用於教育之支出及自籌經費(包括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自籌、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自籌與教學及研究相關之支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自籌經費)。
(二)政府教育經費:89會計年度起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定義範圍計列 即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每年編列預算用於教育之支出。
(三)私立教育經費:各級私立學校每年經費支出數。
(四)公立學校經費:指公立學校每年經費支出數,包括政府編列預算及實施校務基金學校自籌經費。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按公私立各級學校、公部門及私部門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按學年度及會計年度。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學年度之時效為11個月,會計年度之時效為6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上載於教育部統計處「統計發布時間表」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09000000E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各級學校填送之統計報表及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提供之資料,由教育部統計處整理、複審、彙編而成。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就上年相關資料作比對,看是否合理。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89會計年度起公部門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定義範圍計列,另加計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自籌、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自籌與教學及研究相關之支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自籌,但均不含折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務基金自籌則自96會計年度起納入。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