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教育經費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教育部
資料項目名稱:
教育經費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教育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7736-5757
*傳 真:
(02)2397-6917
*電子信箱:
rose@mail.moe.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教育經費統計
書刊,刊名:
中華民國教育統計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s.moe.gov.tw/files/ebook/indicators/expenditure.htm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中華民國臺閩地區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學年度及會計年度之實際狀況資料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公部門教育經費:包含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每年編列預算用於教育之支出及自籌經費(包括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自籌、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自籌與教學及研究相關之支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自籌經費)。
(二)政府教育經費:89會計年度起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定義範圍計列 即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每年編列預算用於教育之支出。
(三)私立教育經費:各級私立學校每年經費支出數。
(四)公立學校經費:指公立學校每年經費支出數,包括政府編列預算及實施校務基金學校自籌經費。
*統計單位:
元
*統計分類:
按公私立各級學校、公部門及私部門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按學年度及會計年度。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學年度之時效為11個月,會計年度之時效為6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上載於教育部統計處「統計發布時間表」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09000000E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各級學校填送之統計報表及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提供之資料,由教育部統計處整理、複審、彙編而成。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就上年相關資料作比對,看是否合理。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89會計年度起公部門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定義範圍計列,另加計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自籌、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自籌與教學及研究相關之支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自籌,但均不含折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務基金自籌則自96會計年度起納入。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