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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文化資源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國史館
資料項目名稱: 器物類文物史料典藏管理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國史館主計室

*編製單位: 國史館采集處

*聯絡電話: 23161016

*傳  真: 23161099

*電子信箱: af4128@drnh.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器物類文物史料典藏管理統計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drnh.gov.tw/p/412-1003-246.php?lang=zh-tw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依法由本館采集處典藏管理之器物類文物史料,均為本表統計的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一級文物:指依法定程序評估或審定具保存價值而正式入藏之器物類總統副總統文物。(二)二級文物:指依法定程序評估或審定不具保存價值而僅入館儲放之器物類總統副總統文物。(三)史料:指依法定程序採集正式入藏之器物類史料。(四)其他:非屬上述一級文物、二級文物、史料之其他在館儲放物件,例如已依法定程序審定註銷其總統副總統文物身分之器物類註銷品等。(五)在庫:指至統計標準時間截止日為止,仍在庫儲放者。 (六)不在庫:指至統計標準時間截止日為止,因展覽、修護等原因被長期提用出庫者;或依法定程序被委託(任)其他機關(構)管理之故而不在庫儲放者。但依法定程序移撥交予其他機關(構)或報廢銷毀等原因,而不再由本館采集處典藏管理者,均非本項目統計對象。(七)小計:指至統計標準時間截止日為止,按各級/類別劃分之各項數量。(八)總計:指至統計標準時間截止日為止,按各級/類別劃分之各項數量加總。

*統計單位:

件、項

*統計分類:

(一)級/類別:一級文物、二級文物、史料、其他。(二)典藏狀況:在庫、不在庫。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個月

*資料變革:

1.配合新修正「國史館辦事細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修訂報表名稱。2.配合新修正「國史館辦事細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新增業務職掌,爰修正各統計項目欄位及定義,以符管理實務。自108年1月底發布107年下半年之資料起修訂。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於次月31日發布半年統計資料,若遇例假日則順延。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drnh.gov.tw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發布之資料上載於網際網路對各界同步發送,網址:https://www.drnh.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館采集處依據統計期間典藏管理之文物史料數量,彙總填報。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在庫」數量加「不在庫」數量等於「小計」數量。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