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環境保護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環境部
資料項目名稱: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案件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環境部
*編製單位:
環境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117722#2105
*傳 真:
(02)23116271
*電子信箱:
ysday@moenv.gov.tw(聯絡人:戴永杉先生)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有,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案件統計。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is91.epa.gov.tw/epanet/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環境影響評估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報告書(包含通過審查及有條件通過審查)案件,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年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開發行為:指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依法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行為。其範圍包括該行為之規劃、進行及完成後之使用。
(二)環境影響評估:指開發行為對環境包括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事前以科學、客觀、綜合之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畫,並公開說明及審查。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包括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及審查等程序。
(三)環境影響說明書:指開發單位於規劃開發行為時,實施第一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所作成之說明書,記載環境現況、預測開發行為可能引起之環境影響、環境保護對策、替代方案、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不良影響對策等事項。
(四)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指環境影響說明書經審查完成,開發單位依審查結論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所作成之報告書,記載環境現況、環境影響預測分析及評定、減輕或避免不利環境影響之對策、替代方案、綜合環境管理計畫、對有關機關及當地居民意見之處理情形結論及建議、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不良影響對策等事項。
(五) 通過審查:指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報告書經審查完成,作成審查結論公告之,並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開發單位之案件。
(六)有條件通過審查:指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報告書經審查完成,開發單位應依審查結論中所列事項辦理,如應於施工前訂定施工環境保護執行計畫、應增訂地下水監測計畫並據以執行。
*統計單位:
件。
*統計分類:
(一)縱項目按通過環境影響評估階段別及開發行為別分。
(二)橫項目按審查機關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個月
*資料變革:
本項統計自96年起由原「環境影響評估案件統計」拆分,並納入金門、連江縣資料。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10月於主計總處網頁(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355000000I)預告。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環境部統計處環境統計網頁https://www.moenv.gov.tw/page/B72C6DA023163E4C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各地方環保機關提報該縣市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資料,經環境部環境保護司審核後,再由統計處併同該司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報告書審查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環境影響說明書「總計」,應為當年度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統計「通過審查」及「有條件通過審查」數據之加總;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總計」,應為當年度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審查統計「通過審查」及「有條件通過審查」數據之加總。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為清楚陳示各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成果,自96年(資料期間)起將原「環境影響評估案件統計」分為「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統計」、「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審查統計」及「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案件統計」等3表。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