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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其他司法、犯罪及安全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海洋委員會
資料項目名稱: 其他海巡績效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主計室

*編製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主計室

*聯絡電話: (02)2239-9604

*傳  真: (02)2239-9225

*電子信箱: xuegang@cg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cga.gov.tw/GipOpen/wSite/np?ctNode=8757&mp=999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於本會海巡署(以下簡稱海巡署)執法範圍內,由海巡署主辦查獲處理無法歸屬於查獲槍砲彈藥刀械、查獲毒品、查獲私運農林漁畜產品及其他物品、查獲非法入出國、查獲人口販運、查獲經濟犯罪之專案工作、取締非法越區捕魚、維護海域海岸資源、災難救護及服務工作之海巡績效案件均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1.月報:以每月1日至月底之事實為準。
2.年報:以每年1月1日至年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偵破海域海岸刑事案件:指偵破海上或岸際喋血、海盜、縱火、挾持、竊盜等重大刑案、特殊刑案或普通刑案等案件。
2.查獲查緝(尋)逃犯案件:指查獲海巡署列為查緝(尋)專刊刊登之犯罪嫌疑人;以及依法遭查緝或查尋之通緝犯或逃犯等案件。
3.查獲非法油品:指查獲觸犯或違反「石油管理法」及「漁業法施行細則」等規定,非法販賣或將漁業動力用油移作他用,以及於海上非法交易油品等案件。
4.處理專案勤務案件:指護漁及專屬經濟海域勤務案件、特殊突發性海域重大專案,以及其他署核定之專案勤務工作。
5.處理陳情抗爭活動:指處理發生聚眾抗爭活動而引起危害、危險等犯罪及其他公安情事案件均屬之。
6.處理違反船舶及漁業管理案件:指海巡署執行安檢及協助漁工管理勤務時,凡查獲觸犯船舶及漁業管理等相關法規之行為案件均屬之。
7.其他:指無法歸屬於本大類各細分類之其他案件。
相關定義及觀念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ga.gov.tw/GipOpen/wSite/public/Data/f2023041412341.pdf?ab=b

*統計單位:

1.案件數:件(件次)。 2.人數:人(人次)。

*統計分類:

按案件類別分為偵破海域海岸刑事案件、查獲查緝(尋)逃犯案件、查獲非法油品、處理專案勤務案件、處理陳情抗爭活動、處理違反船舶及漁業管理案件及其他等7 類,再按查獲月份、單位、縣市等分別統計案件數及嫌犯人數。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月、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月報:約1個月5天。2.年報:約4個月。

*資料變革:

1.配合102年5月海巡署新版公務統計系統正式上線,爰同步修正海巡署相關績效統計分類項目。自102年5月起將原歸類於本大類項下之人口販運案件獨立,增列「查獲人口販運統計」大類,並回溯修正自96年以來歷年資料;將拯救保育類野生動物移至「維護海域海岸資源統計」項下,並回溯修正自89年以來歷年資料。
2.配合海巡署自107年4月28日組織調整,凡其「單位別」報表自107年4月起改以本會海巡署所屬機關之派出單位呈現,並追溯銜接歷年資料。
3.109年4月起將「處理野生保育動物屍體」移至「維護海域海岸資源」項下,另因受限其89年至100年資料無法取得,僅回溯歷史資料至101年。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將未來一年本會「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刊載於海洋委員會網站首頁。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網站首頁之「海巡統計」項下「資料發布時間」,網址:http://win.dgbas.gov.tw/dgbas03/bs7/calendar/calendar.asp?selorg=46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資料來源為定期將海巡署情報組「海巡偵防管理系統」績效案件匯入海巡署主計室「公務統計系統」,據以產生海巡統計。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為確保資料品質,運用電腦程式、報表進行檢誤,對於異常資料再請情報組補正,於資料無誤後,重新匯入公務統計系統,進行統計資料彙編作業。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1.海巡署自89年1月28日成立,爰89年各項海巡績效統計,僅含2月至12月資料。
2.各項海巡績效初步統計按月追溯修正前一個月資料,並於次年4月中旬追溯修正全年資料。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