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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觀光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交通部
資料項目名稱: 主要觀光遊憩據點遊客量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交通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

*聯絡電話: (02)2349-2723

*傳  真: (02)2311-9669

*電子信箱: dy_duan@mot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taiwan.net.tw/scenicSpot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依「主要觀光遊憩據點統計作業要點」選定具代表性之遊憩據點為統計範圍,凡前往主要觀光遊憩據點旅遊之個人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月一日至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主要觀光遊憩據點包括國家公園、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直轄市及縣(市)級風景特定區、森林遊樂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休閒農業區及休閒農場、觀光地區、博物館、宗教場所及其他等。

*統計單位:

人次。

*統計分類:

依觀光遊憩據點之所在縣市及遊客人次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按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45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_simple.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5000000H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各縣市政府或觀光遊憩據點管理單位將所轄或所屬之主要觀光遊憩據點遊客人次填送觀光署彙整。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依據上月所報資料交叉查核,確保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由於縣市政府或觀光遊憩據點業者或有更正,所載資料於公布後12個月內均可能修正。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