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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環境保護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環境部
資料項目名稱: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成果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環境部

*編製單位: 環境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117722#2105

*傳  真: (02)23116271

*電子信箱: ysday@moenv.gov.tw(聯絡人:戴永杉先生)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有,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成果統計。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is91.epa.gov.tw/epanet/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成果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列管毒性化學物質類別: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三條係指人為有意產製或於產製過程中無意衍生之化學物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毒性符合下列分類規定並公告者。其分類如下:
1.第一類(難分解物質):在環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等作用,致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者。
2.第二類(慢毒性物質):有致腫瘤、生育能力受損、畸胎、遺傳因子突變或其他慢性疾病等作用者。
3.第三類(急毒性物質):經暴露將立即危害人體健康或生物生命者。
4.第四類(疑似毒化物):非前三類而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
(二)按禁止運作事項分:依據「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附表二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之禁止運作事項區分以下3類:1.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及使用:係指附表二有明列「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及使用」,但研究、試驗、教育、農藥、醫藥用途者,不在此限。2.禁止特定用途:係指附表二表列規定禁止使用於特定之用途或製造。3.無禁止運作事項:係指未列於附表二之禁止運作事項內。
(三)按得使用用途分:依據「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附表三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之得使用用途區分以下3類:
1.僅供研究、試驗、教育:係指附表三僅列「研究、試驗、教育、農藥、醫藥」等用途,無其他表列得使用用途。
2.限制許可使用:係指除供研究、試驗、教育之用途外,尚有表列公告其他得使用用途。
3.無用途限制:係指未列於附表三之使用用途,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
(四)毒性化學物質防救手冊:可協助國內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之工廠建立防災應變能力,並提供各級環保單位與消防單位等關於毒災之應變資料。

*統計單位:

種。

*統計分類:

(一)縱項目按禁止運作事項、得使用用途、防救手冊分。
(二)橫項目按類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10月於主計總處網頁(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355000000I)預告。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環境部統計處環境統計網頁https://www.moenv.gov.tw/page/B72C6DA023163E4C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依據該署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成果資料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無。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