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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監察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監察院
資料項目名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裁罰案件處理情形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監察院統計室

*編製單位: 統計室

*聯絡電話: 02-23413183ext461

*傳  真: 02-23945494

*電子信箱: smchou@cy.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裁罰案件處理情形

書刊,刊名: 監察統計提要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ws.cy.gov.tw/001/Upload/3/relfile/9143/27200/c16bc58c-41df-46f4-888c-5b4e63987f74.pdf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www.cy.gov.tw/sp.asp?xdurl=./di/statist/dbnew_2.asp&mp=1&ctnode=914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https://cybsbox.cy.gov.tw/statis/stmain.jsp?sys=100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應向監察院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有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處予罰鍰者,均屬本表之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止之資料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迄上期底未結件數:係指截至上期底累計未結案之件數及金額。
(二)本期決議裁罰件數:係指在統計標準時間內,監察院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決議裁罰之件數及金額。
(三)本期已結件數:係指在統計標準時間內,罰鍰全部繳納完畢、案件無法執行經簽結與案件經行政爭訟(含訴願及行政訴訟)撤銷之件數及金額。
(四)迄本期底未結件數:係指在統計標準時間內,迄上期底未結件數加上本期決議裁罰件數扣除本期已結件數之件數及金額。
(五)裁罰確定:係指在統計標準時間內,裁罰已確定(無法再以行政救濟途徑變更或撤銷者),而未繳納或未完全繳納完畢之件數及金額統計。
1.分期繳納中:係指裁罰案件已確定,經監察院同意分期繳納並按時繳納者。
2.行政執行中:係指裁罰案件已確定,惟拒不繳納已依行政執行程序追償者。
3.其他:係指裁罰已確定案件中,不屬於以上1至2項情形者。
(六)裁罰未確定:係指在統計標準時間內,裁罰未確定【得以行政爭訟(含訴願及行政訴訟)之途徑予以變更或撤銷者】之件數及金額統計。
1.訴願程序中:係指裁罰案件進入訴願程序中(始於提起訴願日,終於訴願決定書發文日)者。
2.行政訴訟程序中:係指裁罰案件進入行政訴訟程序中(始於提起行政訴訟日,終於裁判書發文日)者。
3.其他:係指裁罰未確定(含未開立裁處書)案件,不屬於以上1及2項情形者。

*統計單位:

件;新臺幣千元。

*統計分類:

分為迄上期底未結件數、本期決議裁罰件數、本期已結件數、迄本期底未結件數等4項。迄本期底未結件數又分為裁罰確定、裁罰未確定等2目,其中裁罰確定再細分為分期繳納中、行政執行中、其他等3欄;裁罰未確定再細分為訴願程序中、行政訴訟程序中及其他等3欄。以上4項2目6欄均就其件數及金額統計。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並送行政院主計總處備查,預告發布時間網址:http://www.cy.gov.tw/。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於監察院網站:http://www.cy.gov.tw/公布資料。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監察院統計室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所送資料,於次年2月底前,將前一年全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裁罰案件處理情形依分類標準統計,彙製報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發布之相關項目統計,均經嚴密核對且細項之和等於合計數,以確保資料正確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