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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公務人員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銓敘部
資料項目名稱: 全國公務人員概況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銓敘部

*編製單位: 統計室

*聯絡電話: (02)82366836

*傳  真: (02)82366832

*電子信箱: whjune@mocs.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銓敘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cs.gov.tw/pages/law_list.aspx?node=449&secennode=1960&index=1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全國公務人員概況:統計範圍為行政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衛生醫療機構、各級公立學校職員;統計對象為編制內正式職員。

*統計標準時間:

靜態資料以12月31日為準,動態資料以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公務人員:指於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公立學校擔任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職務支領俸給之文職人員。但不包括各級民意代表及公立學校教師。
2.政務人員:指各級政府機關政治性任命之人員。
3.行政機關:指一般行政、外交僑務、警察行政、財稅行政、文教行政、司法行政、經建行政、交通行政、衛生行政及社會福利等機關。
4.公營事業機構:包括下列三類:
(1)生產事業機構:指公營台灣糖業、台灣電力、台灣中油、台灣自來水、台灣菸酒、中央印製廠、中央造幣廠、及直轄市、縣(市)營等生產事業機構。
(2)交通事業機構:指公營郵政、港務、公路、鐵路、機場等機構。
(3)金融事業機構:指公營銀行、保險等機構。
5.衛生醫療機構:指由各級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所設立之醫療機構。包括公立醫院、療養院所等機構。
6.各級公立學校:指公立大學(校、院)、專科、高中(高職)、國中、國小及特殊教育等機構。
7.應銓敘:指依法應經銓敘部銓定資格、敘定俸級之公務人員。
8.不必銓敘:指尚毋需送銓敘部銓定資格、敘定俸級之公務人員。

*統計單位:

機關數:個;
公務人員人數:人;
人事異動:人次;
平均年齡:歲;
平均年資:年。

*統計分類:

按官等、性別、教育程度、年齡、年資、考試種類、銓敘狀況、機關性質、機關層級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5個月

*資料變革:

民國89年以前資料來源,係由各機關人事機構填送之人事業務查報表彙總而成,包含行政機關(含衛生醫療機構)、公營事業機構、公立學校教職員等;90年起資料來源為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建「全國公務人力資料庫」,惟國家安全局因機關性質特殊,不納入該資料庫之建檔對象。另因公立學校教師毋須經銓敘審定,其人事制度亦迥異於一般公務人員,故自90年起之資料即不再將校長及教師納入統計。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於本部網站預告資料發布日期,網址: http://www.mocs.gov.tw。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資料來源為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建全國公務人力資料庫。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為確保資料品質,運用電腦程式進行檢誤,對於異常資料再請各相關機關補正。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