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其他司法、犯罪及安全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海洋委員會
資料項目名稱:
查獲人口販運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主計室
*編製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主計室
*聯絡電話:
(02)2239-9604
*傳 真:
(02)2239-9225
*電子信箱:
xuegang@cg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cga.gov.tw/GipOpen/wSite/np?ctNode=8757&mp=999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於本會海巡署(以下簡稱海巡署)執法範圍內,由海巡署主辦查獲觸犯或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法律規定,基於剝削或摘取目的,利用暴力、恐嚇、強制、綁架、詐欺、濫用權力與弱點,或收受不法利益以取得控制權等不法手段,招募、買賣、質押、運送、轉交、藏匿、隱蔽、接收被害人,以進行性剝削、勞力剝削、器官摘取等行為之案件均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1.月報:以每月1日至月底之事實為準。
2.年報:以每年1月1日至年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 嫌犯:指為直接或間接獲取金錢或其他利益,對被害人進行剝削、摘取、招募、買賣、質押、運送、轉交、藏匿、隱蔽、接收被害人之犯罪嫌疑人,包含仲介、蛇頭、藏匿者、運輸者、雇主及其他等6項。(1)仲介:指擔任居中介紹之人。(2)蛇頭:指從事非法販運之犯罪組織主持人。(3)藏匿者:指提供被害人藏身處所之人。(4)運輸者:指以運輸工具載運被害人之人。(5)雇主:指僱用被害人從事工作之人。(6)其他:凡無法歸類於仲介、蛇頭、藏匿者、運輸者、雇主之其他嫌犯均屬之。
2.被害人:指受暴力、恐嚇、強制、綁架、詐欺、控制等不法手段剝削,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不相當之工作或被摘取其器官之人。
相關定義及觀念請參閱以下網址:http://www.cga.gov.tw/GipOpen/wSite/public/Data/f2023041412341.pdf?ab=b
*統計單位:
1.案件數:件(件次)。 2.人數:人(人次)。
*統計分類:
依販運類型分為性剝削案件、勞力剝削案件、器官摘取案件及其他型態案件等4類;再依身份分為嫌犯及被害人等2類,前者又分為仲介、蛇頭、藏匿者、運輸者、雇主及其他等6項。再按查獲月份、單位、縣市等分別統計案件數、嫌犯人數及被害人人數。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月、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月報:約1個月5天。2.年報:約4個月。
*資料變革:
1.配合102年5月海巡署新版公務統計系統正式上線,爰同步修正海巡署相關績效統計分類項目。自102年5月起將原歸類於「其他海巡績效統計」項下之人口販運案件獨立,增列「查獲人口販運統計」大類,並回溯修正自96年以來歷年資料。
2.配合海巡署自107年4月28日組織調整,凡其「單位別」報表自107年4月起改以本會海巡署所屬機關之派出單位呈現,並追溯銜接歷年資料。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將未來一年本會「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刊載於海洋委員會網站首頁。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網站首頁之「海巡統計」項下「資料發布時間」,網址:http://win.dgbas.gov.tw/dgbas03/bs7/calendar/calendar.asp?selorg=46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資料來源為定期將海巡署情報組「海巡偵防管理系統」績效案件匯入海巡署主計室「公務統計系統」,據以產生海巡統計。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為確保資料品質,運用電腦程式、報表進行檢誤,對於異常資料再請情報組補正,於資料無誤後,重新匯入公務統計系統,進行統計資料彙編作業。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1.海巡署自89年1月28日成立,爰89年各項海巡績效統計,僅含2月至12月資料。
2.各項海巡績效初步統計按月追溯修正前一個月資料,並於次年4月中旬追溯修正全年資料。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