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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社會保護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衛生福利部
資料項目名稱: 辦理老人保護概況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處

*編製單位: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49-2332161#3802

*傳  真: 049-2350590

*電子信箱: styhshiau@mohw.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老人保護扶助人次、老人保護通報案件統計、老人保護案件通報被害及相對人概況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dep.mohw.gov.tw/dos/cp-5337-62357-113.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依據老人福利法第41條、42條老人福利法,老人遭受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或老人遭受家庭暴力防治法等辦理之老人保護案件(含二線輔導、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上半年以1至6月、下半年以7至12月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 老人保護扶助人次:指政府自行及委託民間團體提供被害人之保護扶助服務人次。服務項目包括諮商協談、家庭關係處理、庇護/保護安置、陪同報案偵詢(訊)、陪同出庭、陪同醫療服務、心理諮商、治療與輔導、連結長期照顧服務、聲請保護令、經濟扶助、法律扶助及其他扶助等。
2. 通報件次:指當期通報單之張數。
3.通報件數:指當期事實上之「案件發生數」。
4.通報人次:指當期受理案件被害人涉及之案件類型統計,若同一被害人涉及不同案件類型,則分別列計。
5. 被害人統計:指當期內曾受不當對待之人數,同一人在同一期(或同一年度)中,不論通報多少次,均只計1人。
6. 相對人統計:指當期內曾施以不當對待人數,同一人在同一期(或同一年度)中,不論通報多少次,均只計1人。

*統計單位:

人次、人數、件、件次

*統計分類:

1.橫項:依「區域別」分
2.縱項:老人保護扶助人次依「扶助項目」分;通報件次依「通報人員」分;通報件數依「被害及相對人兩造關係」分;通報人次依「案件類型」分;被害人統計依被害人之「國籍別」、「年齡別」及「身心障礙類別」分;相對人統計依相對人之「國籍別」及「年齡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3個月

*資料變革:

為通盤了解老人保護扶助情形,自112年將「家庭暴力」與「身心障礙者」65歲以上老人保護扶助案件納入統計。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網頁https://dep.mohw.gov.tw/dos/np-5078-113.html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網頁上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21000000I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報資料及衛生福利部保護資料系統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