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勞動條件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勞動部
資料項目名稱: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舊制)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勞動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勞動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85902902
*傳 真:
(02)85902910
*電子信箱:
stat@mol.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提撥概況
書刊,刊名:
勞動統計月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db.mol.gov.tw/html/mon/25040.htm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靜態資料以每月月底之事實為準,動態資料以每月1日至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提存戶數:指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戶數。
(二)家數提存率:指提存戶數占提存戶數及待查未開事業單位之比率。
(三)有餘額戶數:指事業單位依勞動基準法設立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其帳戶內尚有存款之戶數。
(四)提存廠商開戶時員工人數:指現有建檔戶數於辦理開戶時之員工人數。
(五)提存金額:指依法提存退休準備金之事業單位,每月提存之金額。
(六)撥發金額:指依法提存退休準備金之事業單位,於辦理員工退休時所實付之金額。
(七)累計提存金額:指截至當月底止累計之提存金額。
(八)累計撥發金額:指截至當月底止累計給付之金額。
(九)基金運用餘額:指截至當月底止退休準備金(舊制)餘額。
*統計單位:
戶數之單位為家、人數之單位為人、金額之單位為千元。
*統計分類:
無。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2日
*資料變革:
(一)83年5月以前之資料僅包括臺灣地區。
(二)自88年1月起,因勞動基準法擴大適用對象,適用勞基法之事業單位數大幅增加,致家數提存率與受益員工率大幅下降。
(三)99年 7月前,家數提存率之計算方式為提存戶數占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家數比率;99年7月起,修正家數提存率之計算方式為提存戶數占有提撥勞 工退休金義務之事業單位家數比率,致家數提存率上升。
(四)101年7月起,修正家數提存率之計算方式為提存戶數占提存戶數及待查未開事業單位之比率。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預告全年各月資料發布日期,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7000000J。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勞動部統計處,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2458/2464/。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臺灣銀行信託部整編報送勞動部統計處。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各相關表資料均可勾稽相符。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