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總資源供需估測
發布部會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資料項目名稱:
經濟預測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
*編製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經濟預測科
*聯絡電話:
(02)2380-3493
*傳 真:
(02)2380-3502
*電子信箱:
multiple@dgbas.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stat.gov.tw/News.aspx?n=2677&sms=10980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臺閩地區未來可用經濟資源之供給與需求;包括經濟成長及其組成
部門如:消費、投資、輸入及輸出等經濟活動。
*統計標準時間:
*統計項目定義:
(一) 總資源供給:指一定期間內,各經濟主體對整個國民經濟上可
用資源的供給總額,供給來源包括國內與國外,來自國內者為
國內生產毛額(GDP);來自國外者則為商品及服務輸入。
(二)總資源需求:指一定期間內,各經濟主體對整個國民經濟可用
資源的需求總額,包括民間與政府消費、投資及輸出。
(三)全國總供需估測:通稱為國民經濟預測,旨在預測未來短期內
全國資源之總供給,及各經濟部門使用資源之總需求,藉以作
為政府釐訂決策籌編預算之準據。
(四)其他統計項目定義,請參考本總處網頁之「政府統計」→「主計
總處統計專區」→「國民所得及經濟成長」→「答客問」。(網址:
https://www.stat.gov.tw/cl.aspx?n=2678)
*統計單位:
(一)金額:新臺幣百萬元。
(二)增加率或比重:%。
(三)參考年:105年。
*統計分類:
支出面預測項目分為民間消費、政府消費、固定資本形成毛額、
存貨變動、商品及服務輸出與輸入。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季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於各季季終第2個月月底前公布未來3至6季GDP資料最新資料季預測。
*資料變革:
(一)政府為積極發展國家建設,有效利用全國資源,於民國57年成
立「行政院全國總供需估測編審小組」,依循凱因斯理論建立
總體經濟計量模型,以預判未來經濟情況之可能演變趨勢,嗣
後按年賡續辦理。
(二)由於按年編算難以顯示各季變動狀況,各方均感應用不便,自67
年始預測頻率由按年預測改為按季預測。
(三)本總處為持續強化預測績效,定期依據最新經濟情勢及政策修訂
模型,以反映現況並提高預測確度。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一)於各季季終第2個月月底前,配合國民所得初步統計,將完整估
測結果提報「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審議通過後對外發布未來
3至6季最新資料季預測。
(二)發布時間一經確定,將即時上載於本總處「預告統計資料發布
時間表」,網址:
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Dept=4527。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https://www.dgbas.gov.tw及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https://www.stat.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一)編製方法:經濟預測係利用現有資訊預判未來經濟情況之可能演
變趨勢。一般常用的工具係根據各經濟變數間之相關性,配合各
國經濟特性,建立經濟計量模型,透過設定外生變數聯立求解各
內生變數之數值,並適度考量模型無法捕捉之外部訊息,綜合推
估未來全國總資源供需狀況。
(二)外生變數設定說明:
1. 政策變數設定:
(1)政府消費及固定投資:依據各級政府預算數、歷年累計保留數
及近年預算執行情形設定。
(2)公營事業固定投資:參酌主要事業單位預估動支數、中央政府
營業基金預算案所編列固定投資計畫、上年度餘額轉入數及近年
預算執行情形編列。
(3)中央銀行重貼現率:依預測時之水準設定。
2. 其他外生變數設定
(1)美、日及中國大陸經濟成長率:參酌標普全球(S&P Global)最新預測資料及美、日與中國大陸近期發布相關指標設定。
(2)國際原油價格:根據美國能源局(EIA)預測未來石油供需狀況及油價
走勢設定。
(三)資料來源:
1. 主要國家經濟成長率:各國官方統計數及標普全球(S&P Global)最新預測資料。
2. 國民所得帳:國民所得統計結果。
3. 物價:本總處「物價統計月報」。
4. 金融資料:中央銀行「金融統計月報」。
5. 勞動資料:本總處「人力資源統計月報」、「薪資與生產力統計月報」
及勞動部「勞動統計月報」。
6.輔以本總處建置之總體統計資料庫補充部分細部資料。(網址:
https://nstatdb.dgbas.gov.tw/dgbasall/webmain.aspx?sys=100&funid=dgmaind&mp=4)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總供需估測模型各行為方程式中外生變數與內生變數間之相關性,係
參照近期發展之相關經濟理論,透過嚴格統計檢測後納入模型;至於
各內生變數間之定義與恆等關係,則須符合聯合國所訂之新國民經濟
會計制度之規定。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1. 於實際資料發布前 5個工作日更正資料發布時間。2. 發布時間可能因審議會議延遲結束而延後。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