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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受僱員工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資料項目名稱: 受僱員工薪資中位數統計結果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

*編製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薪資調查科

*聯絡電話: (02)2380-3628

*傳  真: (02)2380-3644

*電子信箱: d48x@dgbas.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stat.gov.tw/cl.aspx?n=2715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統計區域以全國為範圍,包括各直轄市、縣(市);統計對象包含工業及服務業公、民營場所單位僱用之領薪員工,包括本國籍、外國籍之全時員工及部分工時員工,但不包括農林漁牧業、政府機關、小學以上公私立學校,以及宗教、職業團體及類似組織等行業僱用之員工。

*統計標準時間:

全年資料。

*統計項目定義:

(一)全年總薪資:係指廠商當年度支付給員工之工作報酬,包括各月經常性薪資(含本薪、按月津貼等)及非經常性薪資(年終獎金、年節獎金、員工酬勞、績效獎金及加班費等),不含個人其他來源所得或收入,例如股息、利息、兼職或租賃等所得,亦不含雇主負擔或提撥之保險費、退休金與資遣費等非薪資報酬。(二)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係指將全體受僱員工按全年總薪資由小到大排列,取位於中間點的數字,即薪資在中位數以上的人數和薪資在中位數以下的人數是相等的。另分布統計作法亦同,係採相同方式排序後,將資料均分為十組(四組),取其分界點,即為薪資十分位(四分位)數統計。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按行業別、個人特徵別等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年

*資料變革:

本總處發布之薪資統計,資料來源為按月辦理之「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但因「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係按性別及僱用型態分類填報彙總資料,未調查個別受僱者薪資,因此無法編算薪資中位數及分布統計。本總處原整合「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與「人力運用調查」,估算受僱員工每人每月薪資中位數及分布統計,為精進薪資分布統計,106年起運用綜所稅薪資所得、勞健保等公務及普抽查大數據資料進行全年總薪資(即年薪)編製作業。另自108年起增加行業範圍包括「研究發展服務業」、「教育業之學前教育」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原發布行業中之「醫療保健業」亦配合修正為「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載於本總處「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Dept=4527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https://www.dgbas.gov.tw)、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https://www.stat.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運用財稅綜所檔、勞保、健保等公務資料整合推估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編算過程就財稅等公務資料與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之薪資定義及行業、對象等範圍進行比較處理。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