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運輸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交通部
資料項目名稱:
航空客、貨運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交通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
(02)2349-2723
*傳 真:
(02)2311-9669
*電子信箱:
dy_duan@mot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有
書刊,刊名:
交通統計重要參考指標、交通統計月報、交通統計要覽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motc.gov.tw/mocdb/stmain.jsp?sys=100&funid=a6102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stat.motc.gov.tw/mocdb/stmain.jsp?sys=100&funid=a6202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民用航空局所屬機場及桃園國際機場(股)公司之桃園機場運輸量,包括旅客人數、貨物噸數等項目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月一日至該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旅客人數:指乘航機到、離及過境旅客人數。 (二)貨運噸數:航機載運進、出口及轉口貨物噸數包括貨物、郵件。
*統計單位:
人次;公噸
*統計分類:
旅客人數及貨運噸數按國際(含港澳)航線、兩岸航線、國內航線與過境(轉口)別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5日
*資料變革:
(一)客運-90年1月以前臺灣地區各機場旅客人次僅含入境及出境旅客,不含過境旅客;自90年1月起臺灣地區各機場旅客人數包括入境、出境及過境旅客;自98年1月起臺灣地區各機場旅客人數包括入境(含入境轉機)、出境(含出境轉機)及過境(僅含同班號過境)旅客。
(二)貨運-90年1月以前臺灣地區各機場貨運噸數含郵件、貨物及行李;自90年1月起臺灣地區各機場貨運噸數僅包括郵件及貨物(不含行李);自98年1月起臺灣地區各機場貨運噸數加計轉口出倉。
(三)國際航線貨物-90年1月以前國際機場貨物部分涵蓋範圍僅有一般貨物,不包括專差快遞、快遞專區之進出口貨物及機下直轉貨物;自90年1月起國際機場進出口貨物部分涵蓋範圍除一般貨物外,亦包括專差快遞及快遞專區之進出口貨物,轉口貨物除轉口進倉外,另包括機下直轉貨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_simple.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5000000H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交通部統計處網站 https://stat.motc.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民航局主計室及桃園機場公司會計處將當月營運量資料報送交通部統計處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將各航空站各月營運概況資料與上月及去年同月之統計資料相比較,以確保其報送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由於航空業者或有更正,所載資料於公布後12個月內均可能修正。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