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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環境保護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環境部
資料項目名稱: 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成果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環境部

*編製單位: 環境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117722#2105

*傳  真: (02)23116271

*電子信箱: ysday@moenv.gov.tw(聯絡人:戴永杉先生)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有,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成果統計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is91.epa.gov.tw/epanet/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成果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年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定義: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關注化學物質指毒性化學物質以外之化學物質,基於其物質特性或國內外關注之民生消費議題,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並公告者;同法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二)毒性化學物質防救手冊:可協助國內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之工廠建立防災應變能力,並提供各級環保單位與消防單位等關於毒災之應變資料。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一)縱項目按列管關注化學物質、防救手冊分。 (二)橫項目按總計、關注化學物質、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個月

*資料變革:

資料時間自110年起開始編布。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10月於主計總處網頁(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355000000I)預告。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環境部統計處環境統計網頁https://www.moenv.gov.tw/page/B72C6DA023163E4C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依據本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成果資料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無。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