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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商業貿易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經濟部
資料項目名稱: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動態調查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經濟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經濟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21-2200#8513

*傳  真: (02)2397-3449

*電子信箱: mjwu2@moe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統計月報(電子書)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ea.gov.tw/mns/dos/bulletin/bulletin.aspx?kind=8&html=1&menu_id=6727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www.moea.gov.tw/mns/dos/content/contentlink.aspx?menu_id=9425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在臺閩地區從事批發、零售及餐飲業活動之公司行號,且設有固定營業場所之企業單位,經抽樣方法抽出者即為調查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以每月1日至月底之事實為準,靜態資料以每月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商品營業額:商品銷售淨額。
2.商品營業額指數:為衡量各產業商品營業額在某時間與基期間之相對變動指標。
3.網路銷售金額:企業透過網路利,利用特定交易平臺、自行架設網站(網頁)或系統(含EDI)進行商品或服務之銷售金額。

*統計單位:

新台幣億元;%。

*統計分類:

行業分類依行業標準分類分至中、小或細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每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3日。

*資料變革:

104年10月起特將原「商業營業額統計」更名為「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統計」,仍維持原各業別之統計分析。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月23日(如遇春節或較長連假,將酌予調整)16:00公布上月資料。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313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公布於經濟部統計處網頁。(https://www.moea.gov.tw/mns/dos/home/home.aspx)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編製方法刊載於經濟部統計處網頁(https://www.moea.gov.tw/mns/dos/content/content.aspx?menu_id=6832)。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推算之營業金額、指數,可按中小或細業別交叉查核驗算,確保各類數據準確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1.按月發布上月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初步統計,並追溯修正前一個月資料。
2.109年起按季新增發布零售業「網路銷售金額」。
3.每5年(逢3逢8之年份)依據「工業及服務業普查」調查結果,進行行業分類更新及資料校準。

七、其他事項

*備註: 因113年2月農曆春節假期及9月中秋假期,故2月及9月發布日期延至2月29日及9月25日。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