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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其他商業貿易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經濟部
資料項目名稱: 公司登記家數、資本額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經濟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聯絡電話: (02)23212200轉8359

*傳  真: (02)23410602

*電子信箱: sshung2@moe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有;公司登記家數及資本額異動、公司登記現有家數及資本額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ea.gov.tw/mns/dos/content/submenu.aspx?menu_id=6849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臺閩地區依公司法規定,已辦公司登記之家數及登記資本額資料,均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每月1日至月底之事實為準(公司新設立、解散及撤銷或廢止)、每月月底之事實為準(公司現有)。

*統計項目定義:

1.公司新設立:依公司法等有關設立之規定,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公司法第6條)。
2.公司解散:公司之解散,除破產外,命令解散或裁定解散應於處分或裁定後15日內,其他情形之解散,應於開始後15日內,敘明解散事由,向主管機關申請為解散之登記。(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
3.公司撤銷或廢止登記:公司經命令解散後未依法辦理解散登記;或公司業務之許可,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確定者,而撤銷或廢止其公司登記。

*統計單位:

家;新台幣百萬元。

*統計分類:

1.縣市別依臺灣地區(共20縣市)、金馬地區(金門縣、連江縣)共分22項。
2.行業分類係採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之大類,另依公司法等相關規定增列未分類1項。
3.依申登機關別共分15項。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5日(逢例假日順延)。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月25日9:00(逢例假日順延)公布上月資料。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313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於經濟部統計處上網公布資料。(https://www.moea.gov.tw/mns/dos/home/home.aspx)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2年9月26日起)、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台北市商業處、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2年9月26日起)、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112年8月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交通部航港局等單位填報資料,按各業別、各縣市別及申登機關別與公司動態交叉分類統計,彙總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公司家數、資本額之統計資料可依不同之統計分類交叉查核,以確保資料之準確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10次修訂,自105年1月起有關公司新登記家數及公司歇業家數統計表之產業類別,改依該行業標準分類(第10次修訂)統計。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