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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水電燃氣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經濟部
資料項目名稱: 自來水供水普及率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編製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聯絡電話: (04)22501537

*傳  真: (04)22501633

*電子信箱: A120120@ms1.wr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有;自來水供水普及率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wra.gov.tw/news_content.aspx?n=2945&s=7417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金門縣自來水廠、連江縣自來水廠之供水人數,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6月底及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行政區域人數:管理單位以行政界限〔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村(里)〕為劃分對象,所涵蓋區域範圍內之人數。
2.供水區域人數:係指自來水供水管線已到達之區域範圍內之人數(包括未申請飲用自來水者)。
3.實際供水人數:各該管理機構在供水區域內實際受供水之人數。
4.供水普及率:實際供水人數占行政區域人數之比率。

*統計單位:

行政區域人數、供水區域人數及實際供水人數:人;供水普及率:%。

*統計分類:

按機構別、人數、供水普及率等項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3個月。

*資料變革:

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公務統計方案修訂時改編。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9月底及次年3月底發布上、下半年資料。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313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於經濟部水利署網上公布資料(https://www.wra.gov.tw/news_content.aspx?n=2945&s=7417)。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金門縣自來水廠、連江縣自來水廠報表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可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金門縣自來水廠、連江縣自來水廠分別考量其各別普及率之合理性,暨前後年資料之相比較,以確保報表各類數據準確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