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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土地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農業部
資料項目名稱: 魚塭面積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農業部漁業署

*編製單位: 農業部漁業署企劃組

*聯絡電話: (02)2383-5709

*傳  真: (02)2332-9505

*電子信箱: yulu@ms1.f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水產養殖面積

書刊,刊名: 臺閩地區漁業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fa.gov.tw/list.php?theme=FS_AR&subtheme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臺閩地區圍築堤防(岸)或利用池、埤、湖、沼、水庫等養殖水產動植物者,不論其使用權合法與否,均為統計之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鹹水魚塭:在沿岸、內灣或海埔新生地等圍築堤防,利用潮水漲落灌排海水養殖水產生物。
(二)淡水魚塭:指利用土地圍築堤岸,使其經常蓄積淡水達一定深度,專供集約方式養殖水產生物,但不包括粗放方式養殖水產生物之湖沼水庫。
(三)內陸箱網養殖:指利用水庫、湖沼設置箱網養殖水產生物。
(四)其他魚塭:指利用灌溉用之池、埤、湖、沼、水庫等養殖水產生物。
(五)養殖方式:依實際養殖狀況,分為單養、混養及休養三類。
1.單養:指一個養殖池內,專養一種水產生物者。
2.混養:指一個養殖池內,同時養殖二種以上水產生物者。
3.休養:指已相當期間(一年內)未從事養殖,且近期無復養可能之停養殖魚塭。

*統計單位:

公頃、立方公尺(箱網)

*統計分類:

以縣市別、魚類別與魚塭種類、養殖方式交叉統計。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8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農業部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9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農業部統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鄉(鎮、市、區)公所依據蒐集統計或派員調查逐項查記填表,送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後,填報資料於本署漁業調查統計系統,由本署據以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調查資料經逐級審核,並以相關欄位及歷年資料相互勾稽比較,以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