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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漁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農業部
資料項目名稱: 漁業生產量值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農業部漁業署

*編製單位: 農業部漁業署企劃組

*聯絡電話: (02)2383-5709

*傳  真: (02)2332-9505

*電子信箱: yulu@ms1.f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漁業生產量值

書刊,刊名: 臺閩地區漁業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fa.gov.tw/list.php?theme=FS_AR&subtheme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臺閩地區境內所生產,或本國籍漁船以國內外港口為根據地所捕撈之水產品,均為統計之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產量:包括遠洋、近海、沿岸等海上漁撈作業全年捕獲量,內陸水產動植物採捕量,以及海面、內陸養殖漁業之生產量。 1.遠洋漁業:指使用動力漁船在我國經濟海域外從事作業者。 2.近海漁業:指使用動力漁船在我國經濟海域(12海浬至200海浬)內從事作業者。 3.沿岸漁業:指使用或不使用船筏在我國領海(12海浬)內從事漁業者。 4.海面養殖業:在淺海從事水產動植物之養育或蓄養作業。 5.內陸漁撈業:在內陸從事水產動植物採捕之作業。 6.內陸養殖業:在內陸從事水產動植物之養育或蓄養作業。 (二)單價:當年之產地平均價格。 (三)產值:單價×產量。

*統計單位:

公噸、千元

*統計分類:

按漁業別及魚類別統計其產品產量及產值。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8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農業部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9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農業部統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各區漁會、漁市場及鄉(鎮、市、區)公所依據蒐集統計或派員調查逐項查記填表,送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後,填報資料於本署漁業調查統計系統,由本署據以彙編;產值依當年產量及產地平均價格計算之。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以海關水產品進出口資料及魚市場交易量值資料作交叉比對,以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