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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林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農業部
資料項目名稱: 木材市價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編製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森林產業組

*聯絡電話: (02)2351-5441轉519

*傳  真: (02)2351-0943

*電子信箱: tfb73@forest.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forest.gov.tw/0000575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林業署所屬各分署有木材標售事實者及其境內經營伐木業之木材躉售商均為查價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月10日至次月9日止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木材市價:指伐木業之木材銷售批發價格及本署所屬各分署木材之標售價格。 (二)國產針葉樹原木:台灣地區自產之針葉樹木材,依節數、鋸口縱裂、鋸口橫裂、幹空等品質,分為上、中、下三等材。 (三)國產闊葉樹原木:台灣地區自產之闊葉樹木材,品等比照國產針葉樹原木。 (四)國產製品:台灣地區自產之原木所鋸成各種規格之各類製品,可分成板材(寬度為厚度之三倍以上者)、角材(厚6.0公分以上,其寬度為厚度之三倍以下者)、割材(厚6.0公分以下,其寬度為厚度之三倍以下者)。 (五)國產副產物:台灣地區自產之森林副產物,如竹筍類、灌藤類、菌類、樹實類、其他等。 (六)進口針葉樹原木:自台灣地區以外國家所進口之針葉樹原木,品等南洋材分為上、中、下材三等,美洲材分為一(上)、二(中)、三(下)、四(上述一、二、三等材以外)等。 (七)進口闊葉樹原木:自台灣地區以外國家所進口之闊葉樹原木,品等比照進口針葉樹原木。 (八)進口製品:自台灣地區以外國家所進口之原木製成品,品等分為上、中、下材。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依國產材(分針葉樹原木、闊葉樹原木、製品、副產物)、進口材(分針葉樹原木、闊葉樹原木、製品)等分類,按地區別統計之。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5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農業部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時間表。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9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本署所屬各分署造送資料予以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統計資料由各分署業務及主計單位初核、本署主計室及業務單位作相關欄位及實務面勾稽審核無誤後始發布;且各材種之價格與上月比較,若有差異均予查明註記。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