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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農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農業部
資料項目名稱: 稻穀生產成本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糧署

*編製單位: 農業部農糧署統計室

*聯絡電話: (049)233-2380 轉 2532

*傳  真: (049)234-1187

*電子信箱: imshl@mail.af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台灣地區平均每公頃稻穀生產成本

書刊,刊名: 稻穀生產成本調查報告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agrstat.moa.gov.tw/sdweb/public/book/Book.aspx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臺灣地區實際從事稻作生產之農戶。

*統計標準時間:

本調查每年分兩期辦理,第一期指調查年1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種植,且在同年內收穫完成者稱之,第二期指調查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種植,且在同年內收穫完成者稱之。

*統計項目定義:

(一)直接成本:指稻作生產之直接費用,包括種苗(籽)費、材料費、農藥與其他藥品費、肥料費、工資及購水費。
(二)間接成本:指稻作生產之間接費用,包括農舍費與農具費、設算地租或佃租及設算資金利息等。
(三)副產品:除主產物外,其他具有市場價值之附帶生產物。
(四)第一種生產費:不包括設算地租及資金利息,並扣除副產品收入之生產費。
(五)第二種生產費:包括設算地租及資金利息,並扣除副產品收入之生產費。

*統計單位:

公頃、公斤、元

*統計分類:

分稉稻、秈稻、糯稻三類,調查其直接成本與間接成本。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按期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一期作4.5個月;二期作4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農業部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時間表(第一期資料當年12月底發布,第二期資料翌年5月底發布)。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9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農業部統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每期以申報繳售公糧、領取直接給付之農戶為母體,採分層抽樣及派員訪查方式逐一訪查。由鄉(鎮、市、區)農會調查員依受查農戶自該期作耕犁開始至收割、烘乾完成為止之各項支出、收入之情形填列調查表,並攜回加以整理、審核後,將資料登錄於本署稻穀生產成本調查系統。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經召集有關機關會議審查確認後,始得發布。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