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農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農業部
資料項目名稱:
糧食供需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農業部
*編製單位:
農業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12-6366
*傳 真:
(02)2381-8021
*電子信箱:
jinze@mo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agrstat.moa.gov.tw/sdweb/public/book/book.aspx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供台灣地區國民消費之糧食均為統計之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糧食及營養素供給量:取自「台灣糧食平衡表」,該表之編製係利用生產、貿易、存貨變動等總體資料計算國內各類糧食供給量,並透過用途分配、人口數、各類糧食營養成分等推估平均每位國民各類糧食及營養素供給量。糧食平衡表主要統計項目定義如下:
1.國內供給量=國內生產量+進口量-出口量±存貨變動量。
2.糧食毛供給量=國內供給量-飼料用量-種用量-加工用量-損耗量。
3.純糧食供給量=糧食毛供給量×食用率。
4.每人每年純糧食供給量=純糧食供給量÷年中人口數。
5.每人每日營養供給量=各類糧食營養成分×每人每日純糧食供給量。
(二)糧食自給率:指國內消費之糧食中,由國內生產供應之比率。
(三)PFC比率:指熱量來自蛋白質、脂肪及碳水化合物之百分組成。
*統計單位:
千公噸、公斤、公克、大卡、毫克、百分比
*統計分類:
(一)糧食分穀類、薯類、糖及蜂蜜、子仁及油籽類、蔬菜類、果品類、肉類、蛋類、水產類、乳品類及油脂類等11大類41小類加以統計。
(二)營養素分熱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鈣、磷、鐵、維生素A、維生素B1、維生素B2、菸鹼酸、維生素C等12類統計之。
(三)糧食自給率:將國內消費之糧食依初級產品型態分榖類、薯類、糖及蜂蜜、子仁及油籽類、蔬菜、果品、肉類、蛋類、水產類、乳品類等10大類,34小類加以統計。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9個月
*資料變革:
於民國82年重編73至81年之「台灣糧食平衡表」,主要改進包括:(一)修訂糧食分類;(二)重新整理生產、進出口及存貨等基礎資料;(三)調整各類糧食用途分配;(四)修訂糧食營養成分標準。嗣後依改進方法逐年編算「台灣糧食平衡表」,並據以編算糧食自給率、PFC比率等重要統計指標。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本部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9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部統計處根據各類糧食生產資料,以及進出口、存貨變動、用途分配與營養成分等相關資料,於每年9月底前編製完成「台灣糧食平衡表」及糧食自給率、PFC比率等相關統計。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相關欄位,查核各表表內與表間資料之一致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