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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職業安全衛生及檢查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勞動部
資料項目名稱: 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之特殊健康檢查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勞動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勞動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85902902

*傳  真: (02)85902910

*電子信箱: stat@mol.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之特殊健康檢查概況

書刊,刊名: 勞動統計月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db.mol.gov.tw/html/mon/29020.htm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statdb.mol.gov.tw/html/mon/29030.htm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https://statdb.mol.gov.tw/html/mon/29040.htm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雇主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對在職勞工施行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特殊健康檢查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以每年1至3月、4至6月、7至9月及10至12月之事實。

*統計項目定義:

(一)事業單位數:雇主對所僱用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施行特殊健康檢查之事業單位家數。

(二)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人數:從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條附表一規定作業之勞工人數。

(三)接受特殊健康檢查人次: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中,接受特殊健康檢查之勞工人次。

(四)健康檢查結果屬第一級管理:指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3條第1項,健康檢查結果屬於第一級管理之勞工人次。

(五)健康檢查結果屬第二級管理:指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9條第1項,健康檢查結果屬於第二級管理之勞工人次。

(六)健康檢查結果屬第三級管理:指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9條第1項,健康檢查結果屬於第三級管理之勞工人次。

(七)健康檢查結果屬第四級管理:指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9條第1項,健康檢查結果屬於第四級管理之勞工人次。

(八)不分級人次(變更作業):指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勞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於變更其作業時接受特殊健康檢查。

*統計單位:

事業單位數以家為單位、勞工人數以人為單位、檢查人次以人次為單位。

*統計分類:

(一)縱行項目按辦理特殊健康檢查事業單位數、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人數、接受特殊健康檢查人次、健康檢查結果分類。

(二)橫列項目係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及其附表所定項目,按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3個月

*資料變革:

自106年第1季起,事業單位與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之統計由家次、人次變更為家數、人數。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預告全年各季資料發布日期,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7000000J。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勞動部統計處,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2458/2464/。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雇主及認可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分別至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建置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報備資訊網及全國勞工健康檢查資料庫登錄平台,登錄勞工特殊健康檢查情形,由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綜合規劃及職業衛生組據以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縱行之總計為各作業種類資料之加總。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