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醫事機構及醫事人員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資料項目名稱:
榮民醫院醫事及衛生工作人員之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統計資訊處
*編製單位:
統計資訊處
*聯絡電話:
02-27570572
*傳 真:
02-27228153
*電子信箱:
lsm@mail.va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www.vac.gov.tw/cp-2003-2896-1.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本會醫療機構醫事及衛生工作人員,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年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醫師:依醫師法規定經醫師考試及格,領有醫師證書者。
(二)牙醫師:依醫師法規定經牙醫師考試及格,領有牙醫師證書者。
(三)藥師:凡經藥師資格考試及格,領有藥師證書,從事藥品調劑鑑定及其他藥師執行業務者。
(四)醫事檢驗師:依醫事檢驗人員管理規則規定,經醫事檢驗師考試及格,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者。
(五)護理師:凡經護理師考試及格或檢覈及格,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六)營養師:依營養師法規定,經營養師考試及格,領有營養師證書者。
(七)護士:凡經護士考試及格或檢覈及格,領有護士證書者。
(八)助產士:凡經助產士考試及格,領有助產士證書者。
(九)藥劑生:凡經藥劑生資格考試及格領有藥劑生證書者。
*統計單位:
人。
*統計分類:
按機構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4個月20天。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預告之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上載於網路,網址:http://www.vac.gov.tw/cp-2002-4416-1.html。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編製完成電子書供外界參用。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本會及相關附屬機構報送之資料予以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統計資料由統計資訊處資料管理科登打鍵入初核,並由退除役官兵基本資料庫產生報表,再送交統計分析科彙總勾稽核對無誤後公布,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具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