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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民政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內政部
資料項目名稱: 公共造產成果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內政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內政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565359

*傳  真: 02-23976861

*電子信箱: moi1690@moi.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公共造產成果概況

書刊,刊名: 內政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i.gov.tw/cl.aspx?n=4404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依據各直轄市、縣(市)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之執行案件,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每年1月1日至年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公共造產:因時、因地,就公墓納骨堂、觀光育樂事業、游泳池、商業市場、停車場、造林、果樹、行道樹、作物、畜牧、水產及其有利地方繁榮兼具經濟價值、便利經營之各種事業選擇經營之。
2.本年收入:指當年各項收益之金額。
3.本年支出:指當年從事造產而直接支出之各種資金總額(包括預算編列之基金或貸款還款、捐助款等支出數)。
4.解繳庫數係包括解繳縣市或鄉鎮市庫數。
5.本年賸餘(短絀)=本年收入合計-本年支出合計=事業賸餘(損失)+事業外賸餘(損失)。
6.年底現存造產價值估計:當年底現存造產依市價估計。
7.歷年累計總投資額:累計歷年至當年底公共造產總投資額。

*統計單位:

公頃、千元

*統計分類:

1.按區域別分。
2.按年底鄉鎮市區數、年底實施造產鄉鎮市區數、年底造產土地面積、本年收入、本年支出、事業賸餘(損失)、事業外賸餘(損失)、本年賸餘(短絀)、年底現存造產價值估計區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5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內政部統計處網頁上 https://www.moi.gov.tw/cl.aspx?n=647。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內政部網頁上 https://www.moi.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係由內政部統計處根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編報表,儲存資料於內政部公務統計資料庫,彙製統計報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