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環境保護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環境部
資料項目名稱:
飲用水水質抽驗檢驗結果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環境部
*編製單位:
環境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117722#2105
*傳 真:
(02)23116271
*電子信箱:
ysday@moenv.gov.tw(聯絡人:戴永杉先生)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有,飲用水水質抽驗檢驗結果。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is91.epa.gov.tw/epanet/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各級環境保護機關抽驗飲用水水質之檢驗結果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月1日至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自來水水質:指依自來水法由自來水公司以水管導引供應之公共給水,且採樣點位於水表之前或未經家戶水池、水塔之直接供水;間接供水不列入統計。
(二)簡易自來水水質:指取用地面水體或地下水體,經簡易淨水處理後供人飲用之水,其用水人數達500人或供水戶數達100戶以上,且每日供水量在100立方公尺以上,但不包括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社區自設公共給水設備、包裝或盛裝飲用水。
(三)非供飲用之地面水體、地下水體、泉水等非自來水,公私場所或民眾自行採樣送驗者均不列入統計。
(四)檢驗件數:指檢驗之水樣數,一件水樣可能檢驗全部或部分之項目。
(五)檢驗件數之不合格數:指不合格之水樣數,一件水樣之檢驗項目中有一項以上不合格者,即視為不合格。
(六)檢驗項次:指各檢驗項目之檢驗次數合計,亦即各水樣之檢驗項目數合計。
*統計單位:
檢驗件數、檢驗項次及不合格率。
*統計分類:
(一)縱項目按水樣別分。
(二)橫項目按檢驗項目別、地區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個月
*資料變革:
(一) 92年起金門縣、連江縣納入統計。
(二)依業務實際執行情形修訂統計科目及定義乙項,原「非自來水水質」修訂為「簡易自來水水質」,並溯自94年(資料期間)起實施。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10月於主計總處網頁(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355000000I)預告。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環境部統計處環境統計網頁https://www.moenv.gov.tw/page/B72C6DA023163E4C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各地方環保機關飲用水水質抽驗檢驗結果資料,經本部水質保護司審核後,再由統計處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檢驗件數、檢驗項次之年資料為當年各月數據之加總。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