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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生命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內政部
資料項目名稱: 結婚人數按新郎新娘年齡分(按發生日期)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處

*編製單位: 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565110,02-23565359

*傳  真: 02-23976861

*電子信箱: moi1690@moi.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結婚對數按男女雙方年齡分(按發生日期統計)

書刊,刊名: 人口統計年刊(94年版以前為臺閩地區人口統計)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46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依據戶籍登記申請書資料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按發生日期統計:係指當年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間所受理的全部申請書中,僅就當年12個月內所發生之事件加以統計。
2.新郎新娘年齡:結婚當事人出生日期至結婚發生日期,計算其實足年齡。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按新郎新娘單一年齡(15-64歲)與五歲年齡組及行政區域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5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內政部統計處網頁上 https://www.moi.gov.tw/cl.aspx?n=647。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內政部網頁上 https://www.moi.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係由戶役政資訊系統根據戶政事務所之戶籍登記資料統計而得電子檔,並由各級戶政單位逐層通報內政部戶政司;內政部戶政司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通報資料經審核無誤後轉送內政部統計處審核後發布,由內政部統計處將資料轉入內政部公務統計資料庫。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