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社會救助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內政部
資料項目名稱: 安家費暨生活扶助金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內政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內政部役政署權益組

*聯絡電話: 02-23565359

*傳  真: 02-23976861

*電子信箱: moi1690@moi.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常備兵役役男家屬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金;替代役男家屬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金

書刊,刊名: 內政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i.gov.tw/cl.aspx?n=4404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4條及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0條第1項第4款規定,列級有案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全年實際發放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一次安家費:
(1) 常備兵役役男家屬生活貧困經核列扶助等級有案,於徵集服役達1個月以上者(軍事訓練達2個月者),發給一次安家費。
(2) 82年次以前出生之替代役役男家屬生活貧困經核列扶助等級有案者,於徵集服役達1個月以上者,或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徵集服役達2個月者,發給一次安家費。
2.三節生活扶助金:
(1) 役男家屬生活貧困經核列扶助等級有案,於徵集服役達1個月以上者,按其役期長短發給三節(春節、端午及中秋)生活扶助金。
(2) 82年次以前出生之替代役役男家屬生活貧困經核列扶助等級有案,於徵集服役達1個月以上者,每年三節(春節、端午及中秋)發給之生活扶助金。
3.甲級:役男家屬平均每人每月收入總額未達最低生活費百分之10者。
4.乙級:役男家屬平均每人每月收入總額達最低生活費百分之10以上且未達百分之70者。
5.丙級:役男家屬平均每人每月收入總額達最低生活費百分之70以上且未達最低生活費者。

*統計單位:

戶、口、元

*統計分類:

1.按行政區域別分。
2.一次安家費與三節生活扶助金依發放之等級別分。
3.按一般替代役(82年次以前出生)、一般替代役(83年次以後出生)及研發替代役類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內政部統計處網頁上http://www.moi.gov.tw/stat。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內政部網頁上http://www.moi.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內政部役政署權益組根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報統計表彙編,經審核無誤後報送內政部統計處,資料儲存於內政部公務統計資料庫供應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