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社會救助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內政部
資料項目名稱:
安家費暨生活扶助金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內政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內政部役政署權益組
*聯絡電話:
02-23565359
*傳 真:
02-23976861
*電子信箱:
moi1690@moi.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常備兵役役男家屬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金;替代役男家屬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金
書刊,刊名:
內政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i.gov.tw/cl.aspx?n=4404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4條及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0條第1項第4款規定,列級有案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全年實際發放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一次安家費:
(1) 常備兵役役男家屬生活貧困經核列扶助等級有案,於徵集服役達1個月以上者(軍事訓練達2個月者),發給一次安家費。
(2) 82年次以前出生之替代役役男家屬生活貧困經核列扶助等級有案者,於徵集服役達1個月以上者,或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徵集服役達2個月者,發給一次安家費。
2.三節生活扶助金:
(1) 役男家屬生活貧困經核列扶助等級有案,於徵集服役達1個月以上者,按其役期長短發給三節(春節、端午及中秋)生活扶助金。
(2) 82年次以前出生之替代役役男家屬生活貧困經核列扶助等級有案,於徵集服役達1個月以上者,每年三節(春節、端午及中秋)發給之生活扶助金。
3.甲級:役男家屬平均每人每月收入總額未達最低生活費百分之10者。
4.乙級:役男家屬平均每人每月收入總額達最低生活費百分之10以上且未達百分之70者。
5.丙級:役男家屬平均每人每月收入總額達最低生活費百分之70以上且未達最低生活費者。
*統計單位:
戶、口、元
*統計分類:
1.按行政區域別分。
2.一次安家費與三節生活扶助金依發放之等級別分。
3.按一般替代役(82年次以前出生)、一般替代役(83年次以後出生)及研發替代役類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內政部統計處網頁上http://www.moi.gov.tw/stat。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內政部網頁上http://www.moi.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內政部役政署權益組根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報統計表彙編,經審核無誤後報送內政部統計處,資料儲存於內政部公務統計資料庫供應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