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環境保護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環境部
資料項目名稱:
道路交通音量監測不合格情形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環境部
*編製單位:
環境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117722#2105
*傳 真:
(02)23116271
*電子信箱:
ysday@moenv.gov.tw(聯絡人:戴永杉先生)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有,道路交通音量監測不合格情形。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is91.epa.gov.tw/epanet/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臺灣地區道路交通噪音環境音量監測結果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至3月、4月至6月、7月至9月、10月至12月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道路:指噪音管制法第14條第1項快速道路以外之公路法規定之省道、縣道與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規定之主要道路、次要道路
(二)噪音管制區別:
第一類:指環境亟需安寧之地區。
第二類:指供住宅使用為主,且需要安寧之地區。
第三類:指以住宅使用為主,但混合商業或工業等使用,且需維護其住宅安寧之地區。
第四類:指供工業或交通使用為主,且需防止噪音影響附近住宅安寧之地區。
(三)時段別:
1.日間: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指上午6時至晚上8時;第三、四類噪音管制區指上午7時至晚上8時。
2.晚間: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指晚上8時至晚上10時;第三、四類噪音管制區指晚上8時至晚上11時。
3.夜間: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指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第三、四類噪音管制區指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7時。
(四)「不合格」:指特定監測站於特定時段之均能音量(Leq)超過「環境音量標準」中之「道路交通噪音環境音量標準」。
(五)均能音量:監測所得道路交通噪音環境音量之能量平均值。
(六)均能音量之計算方式:
1.小時均能音量:第m監測站第h小時之均能音量
Lmh = 10×log[(1/n)Σ10Lmhi] ,i = 1,…,n, h = 0,…,23
其中,Lmhi表第m監測站第h小時第i次監測(每次連續24小時)之均能音量。
2.特定時段均能音量:第m監測站第s時段之均能音量
Lms = 10×log[(1/ns)Σ10 Lmh], s = 1,2,3(日間、晚間、夜間)
s = 1時, h = 6~19(第一、二類)或7~19(第三、四類)
s = 2時, h = 20、21(第一、二類)或20、21、22(第三、四類)
s = 3時, h = 22、23、0~5(第一、二類)或23、0~6(第三、四類)
其中,ns表s時段之小時數, Lmh表第m監測站第h小時之均能音量(計算方式如1)。
(七)不合格率之計算方式:
1.特定地區之不合格率=該地區監測站均能音量不合格之時段數/(該地區監測站數×3)×100。
2.特定地區特定時段之不合格率=該地區該時段均能音量不合格之監測站數/該地區監測站數×100。
3.特定地區特定管制區之不合格率=該地區屬該管制區之監測站均能音量不合格之時段數/(該地區監測站數×3)×100。
(註:監測站數×3=監測時段數)
*統計單位:
不合格時段數占該地區監測時段數的比率。
*統計分類:
(一)縱項目按時段別及管制區別分。
(二)橫項目按地區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季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45日
*資料變革:
資料時間103年第1季起編報期限由2個月縮短為45日。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10月於主計總處網頁(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355000000I)預告。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環境部統計處環境統計網頁https://www.moenv.gov.tw/page/B72C6DA023163E4C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各地方環保機關提報道路交通音量監測資料,經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審核後,再由統計處以電腦計算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道路交通音量監測資料處理程序,係先將每一測站於統計期間之監測資料彙算成一筆(24小時值)後,進行統計;各季數據之合計不等於年資料。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