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社會福利服務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衛生福利部
資料項目名稱:
身心障礙者生活、生活輔具費用及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統計處
*編製單位: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49-2332161#3802
*傳 真:
049-2350590
*電子信箱:
styhshiau@mohw.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具費用補助(104年為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補助(102年表名為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補助)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dep.mohw.gov.tw/dos/cp-5337-62357-113.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1.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條規定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且符合「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第3條之規定申領生活補助者,均為統計對象。 2. 凡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1條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規定申請輔具費用補助者(不含醫療輔具),均為統計對象。 3.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條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獲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者,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第1季以1至3月、第2季以4至6月、第3季以7至9月、第4季以10至12月之事實為準;靜態資料以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人次:指經核定當季應給予補助之人月次。
2.人數:指經核定當季底止應給予補助之人數。
3.金額:指當季累計人月次應發放總金額。
4.住宿教養(住宿式照顧):指將身心障礙者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護理之家、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社區居住等接受夜間住宿照顧或接受全日(24小時)服務者。
5.日間托育(日間照顧):指將身心障礙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於日間式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接受社區式、機構式日間照顧服務者。
6.一般對象: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第5條而發給之補助對象。
7.特殊對象: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第6條而發給之補助對象。
*統計單位:
人及人次、元(千元)
*統計分類:
1.按行政區域別分;2.按補助對象性質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季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5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網頁https://dep.mohw.gov.tw/dos/np-5078-113.html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網頁上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21000000I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報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