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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其他服務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內政部
資料項目名稱: 地方所轄人民團體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統計處

*編製單位: 內政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565359

*傳  真: 02-23976861

*電子信箱: moi1690@moi.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地域性工商自由職業及社會團體數;勞動統計月報

書刊,刊名: 內政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i.gov.tw/cl.aspx?n=4404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依據人民團體法規定,經地方政府許可設立之工、商業與自由職業團體及社會團體,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以當期異動之事實為準,靜態以當期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工業團體: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並謀工業之改良推廣,促進經濟發展為目的組成之團體。
2.商業團體:以推廣國內外貿易,促進經濟發展,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為目的組成之團體。
3.自由職業團體:由同一職業之從業人員組成之團體。
4.社會團體:社會團體分類定義依現行之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行之。
5.團體異動:凡具有成立、解散等事實之團體數。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按人民團體之類別分別統計期底團體數及當期異動數。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內政部統計處網頁上 https://www.moi.gov.tw/cl.aspx?n=647。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內政部網頁上 https://www.moi.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各直轄市及縣(市)報送內政部統計處彙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