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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土地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內政部
資料項目名稱: 測量案件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內政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內政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565359

*傳  真: 02-23976861

*電子信箱: moi1690@moi.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地籍測量及謄本核發案件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i.gov.tw/cl.aspx?n=4412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臺閩地區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地目變更及謄本核發,經地政機關核准案件,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月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件數:依各實際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地目變更及謄本核發之收件號數計算 如係連件辦理土地分割及合併案,則以土地分割之項目計算。
2.筆(棟)數:依各實際辦理土地(建物)筆(棟)數計算,土地以地號為基本計算單位,建物以建號為基本計算單位 分割合併案,係以原因發生後之筆數為準。
3.面積:依各實際辦理之面積計算,以平方公尺為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二位。
4.土地複丈之其他:包括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及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二百零四條第二款至第五款等複丈原因。
5.建物測量之一般案件:包括建物第一次測量、建物分割、建物合併、建物增建及改建等。

*統計單位:

件、筆、棟、平方公尺、張

*統計分類:

按行政區域與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地目變更及謄本等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內政部統計處網頁上 https://www.moi.gov.tw/cl.aspx?n=647。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內政部網頁 https://www.moi.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資料由各地政事務所根據地政資訊系統產生媒體檔,利用內政部網際網路報送系統,傳送本部公務統計資料庫,由內政部統計處列印提供。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