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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環境保護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環境部
資料項目名稱: 公共場所一般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成果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環境部

*編製單位: 環境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117722#2105

*傳  真: (02)23116271

*電子信箱: ysday@moenv.gov.tw(聯絡人:戴永杉先生)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有,公共場所一般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成果。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is91.epa.gov.tw/epanet/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公共場所一般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靜態資料以每年6月底、12月底之事實為準。
動態資料以每年1月至6月、7月至12月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本表告發取締案件係指環保單位主動稽查、告發之案件,不包括公害陳情部分。
(二)「風景名勝遊樂地區、公民營市場及鐵公路客運車站環境衛生督導」:
1.包括公園、寺廟、社教館、天文台、活動中心、博物館、動物園、社教機構、其他風景名勝遊樂地區、公民營市場、公民營鐵路客運等之站所服務區、休息站及車廂等。
2.「期末列管處所數」:係指各縣(市)每期報表統計期間之列管建檔期末數。
3.「輔導改善數」:上半年報表指上半年累計輔導改善數(處次),下半年報表則為下半年累計輔導改善數(處次)。
(三)「公廁衛生管理」之「現有建檔管理公廁數量」及「流動廁所」之「現有數量」,指每期報表統計期間之期末數。
1.現有建檔管理公廁數量:指各縣、市編有建檔管理編號,並建檔管理督查者;座數之計算,以同一建檔管理編號者,計1座。例如,某公園,同一地點之公廁,分男、女公廁兩棟建築物,但編為同一建檔管理編號,計為1座。
(1)區分男女使用者之溝式、排式或開放式公廁,以同時可使用之人數計入「蹲式」中;區分男女之殘障廁座列入「座式」中。
(2)不分男女之公廁(例如,親子廁所、共用廁所等),以同時可使用之人數計算個數。
2.公廁維修情形之「新建」指新增建之廁所,「改建」指將舊廁所拆掉重建,「整修」指更修牆面、門窗、隔間、洗手台、水電設施等。

*統計單位:

衛生督導抽查、告發取締以處次為單位。

*統計分類:

(一)縱項目按工作項目別分。
(二)橫項目按地區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個月

*資料變革:

(一)資料時間96年起金門縣、連江縣納入統計。(二)資料時間106年刪除「整頓髒亂死角」及「設置行人專用清潔箱」兩欄位,「現有列管公廁數量」文字修正為「現有建檔管理公廁數量」。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10月於主計總處網頁(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355000000I)預告。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環境部統計處環境統計網頁https://www.moenv.gov.tw/page/B72C6DA023163E4C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各地方環保機關公共場所一般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成果資料,經本署主計室審核後,由本署環境衛生組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無。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