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環境保護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環境部
資料項目名稱:
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檢驗案件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環境部
*編製單位:
環境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117722#2105
*傳 真:
(02)23116271
*電子信箱:
ysday@moenv.gov.tw(聯絡人:戴永杉先生)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有,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檢驗案件。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is91.epa.gov.tw/epanet/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環境部核發許可證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靜態資料按季以每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之事實為準。
動態資料按季以每年1月至3月、4月至6月、7月至9月、10月至12月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經環境部核發許可證、具有環境檢驗室之政府機關(構)、民間公司、財團法人或其他法人。
(二)季底許可家數:指當季底持有環境部核發許可證的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各細項加總未必等於總計)。
(三)本季提報家數:指當季檢驗測定機構提報檢測業績相關報表之檢驗測定機構(各細項加總不等於總計)。
(四)完成檢測樣品總數:指當季檢驗測定機構完成分析樣品數。
(五)完成檢驗項次:指當季檢驗測定機構完成分析項次。
(六)檢測收入:指當季檢驗測定機構檢驗收入,並非營業總收入。
(七)檢驗類別:
1.空氣:指固定污染源及環境空氣品質。
2.水質水量:指地面水體、海域水體、放流水及廢(污)水等水質、水量。
3.飲用水:指供飲用之水質。
4.廢棄物:指固體或液體廢棄物。
5.土壤:指土壤中重金屬、有機污染物。
6.環境用藥:指環境衛生、污染防治用藥品或微生物製劑。
7.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指人為有意產製或於產製過程中無意衍生之化學物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並公告者。
8.噪音或振動:噪音係指由音源產生,超過管制標準聲波之檢測;振動係指人為活動所引起土地或建築物等之往復運動。
9.其他:無法歸屬於1~8)類之環境檢測,如地下水檢測、底泥檢測等。
*統計單位:
季底許可家數、本季提報家數以家數為單位;完成檢驗樣品總數以件為單位;完成檢驗項次以項次為單位,檢測收入以元單位。
*統計分類:
(一)縱項目按檢驗類別分。
(二)橫項目按檢測機構別、項目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季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0日
*資料變革:
自92年1月起配合本署環境檢驗所業務調整,發布週期由月報改為季報。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年10月於主計總處網頁(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355000000I)預告。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環境部統計處環境統計網頁https://www.moenv.gov.tw/page/B72C6DA023163E4C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依據各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檢測業績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完成檢驗樣品總數、完成檢驗項次、檢測收入年資料為當年各季數據之加總。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