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食品及藥物管理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衛生福利部
資料項目名稱:
藥物化粧品稽查檢驗-按送驗單位別分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聯絡電話:
(049)2332161轉3804
*傳 真:
(049)2350590
*電子信箱:
stchuan@mohw.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藥物化粧品稽查檢驗-按送驗單位別分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dep.mohw.gov.tw/dos/cp-5301-62356-113.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藥物、化粧品稽查檢驗係指直轄市、縣市衛生機關以藥物為對象,施行稽查,瞭解抽查檢驗結果與規定不符之件數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統計項目定義:
(一)稽查檢驗:地方衛生機關基於行政管理之需要,稽查後,抽樣送本署檢驗者屬之。
(二)一般藥品:係指生物製劑、抗生素藥品、放射性藥品及中藥生藥以外之一般藥品。
(三)醫療器材:係用於診斷、治療、減輕、直接預防人類疾病、調節生育,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且非以藥理、免疫或代謝方法作用於人體,以達成其主要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物質、軟體、體外試劑及其相關物品。
(四)化粧品:係包括一般化粧品及特定用途化粧品。
(五)生物藥品:包括各種細菌及其毒素、病毒製成之疫苗及其預防與治療用抗血清、血液製劑以及各種生理、疾病診斷用試劑。
(六)抗生素藥品:包括各種抗生素原料及注射劑、膠囊、軟膏等不同劑型之製劑。
(七)放射性藥品:包括診斷用及治療用之放射性物質。
(八)中藥生藥:中藥指中國傳統使用之天然藥物;生藥泛指自然界供藥用之天然物質。(包括中藥檢驗摻加西藥部分)
(九)其他:係指無法歸入上述各項藥物屬之。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一)藥物種類分:分為一般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生物藥品、抗生素藥品、放射性藥品、中藥生藥及其他等。
(二)送驗單位別分:按直轄市、縣市衛生機關。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5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載於衛生福利部統計處「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https://dep.mohw.gov.tw/dos/np-5078-113.html。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21000000I。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研究檢驗組、直轄市政府衛生局及各縣市衛生局(含金門、連江縣)送驗之檢驗件數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總計欄為22個縣市之加總;另總計欄與藥物、化粧品檢驗統計報表按業務類別分之總計欄要一致。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