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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食品及藥物管理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衛生福利部
資料項目名稱: 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及核發許可文件數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聯絡電話: (049)2332161轉3808

*傳  真: (049)2350590

*電子信箱: stlhf@mohw.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及核發許可文件數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dep.mohw.gov.tw/dos/cp-5301-62356-113.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廠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或健康食品管理法之規定受理新案、展延、變更及轉移登記,完成審查、核可,核發許可文件之件數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底止受理案件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食品添加物:為食品著色、調味、防腐、漂白、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質、促進發酵、增加稠度、強化營養、防止氧化或其他必要目的,加入、接觸於食品之單方或複方物質。
(二)健康食品: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
(三)基因改造食品:使用基因工程或分子生物技術,將遺傳物質轉移或轉殖入活細胞或生物體,產生基因重組現象,使表現具外源基因特性或使自身特定基因無法表現之相關技術。但不包括傳統育種、同科物種之細胞及原生質體融合、雜交、誘變、體外受精、體細胞變異及染色體倍增等技術生產的食品。
(四)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1.包括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2.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但不適用於未滿六個月之嬰兒單獨使用。新增3.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係特製之母乳或嬰兒配方食品之替代品,單獨食用即可滿足出生數月內患有失調、疾病或醫療狀況之嬰兒之特殊營養需求,直到較大時再採用適當之輔助食品。
(五)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因病人生理功能失調,致無法進食、消化、吸收或代謝一般食品或食品中特定營養成分,或醫學上認定有其他特殊營養需求,且不易透過日常飲食調整所獲取,而依據其適用對象特別加工或配製之食品。
(六)輸入錠狀膠囊食品:由國外輸入且型態為膠囊狀或錠狀之食品。
(七)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食品:國內產製型態屬錠狀、膠囊狀食品,配方中任一維生素,其每日攝取量於「應辦理查驗登記之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認定基準表」之認定基準範圍者。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依「新案」、「展延」、「變更」、「移轉」各項下並區分「受理件數」、「完成審查件數」、「核可件數」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5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載於衛生福利部統計處「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https://dep.mohw.gov.tw/dos/np-5078-113.html。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21000000I。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部食品藥物管理 署食品組依查驗登記案件及申請審查案件資料統計填報。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受理申請案件>核發許可文件數新案件數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